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就新《婚姻法》答记者问
东方网5月12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昨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民法室主任王胜明,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
婚姻法的决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人民群众的意愿与立法机关关注的问题基本一致
有记者问,此次
婚姻法修改向社会征求意见,收到群众来信3000多封,请问对来信意见的采用率有多高?采用的标准是什么?
胡康生说,这是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人数最多、提出意见最广泛的一次。群众对原
婚姻法的绝大多数条款都提出了意见,集中于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如何解决自1980年以来出现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新问题,如“包二奶”、家庭暴力、夫妻财产、离婚时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以及原
婚姻法中没有规定的无效婚姻等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与立法机关关注的问题基本一致。因而,对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
婚姻法时采用率比较高。也有些群众在来信中提出,
婚姻法修改的面应更宽一点,如对亲权问题、涉外婚姻问题、人工技术生育问题等。我们认为,对这些问题一般通过两个渠道来解决,有的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成熟后在法律上作出规定,有的属于应用法律的问题,可通过司法解释或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来解决。
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有记者问,
婚姻法修改中一个争议较多的问题,就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哪些方面需要通过道德调整,哪些通过法律来规范?
胡康生说,这次修改
婚姻法有四个特点:一是群众性、广泛性,更好地体现了群众利益;二是坚持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三是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与其他法律修改相比,较为明显的特点是坚持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我们认为,在婚姻家庭领域凡是涉及保障人身权、财产权和涉及社会秩序的问题,应该依靠法治的权威性、强制性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涉及到思想品行、生活习俗方面的问题,应该依靠德治,通过讲道理来规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