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党的十五大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我们对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既要充分地看到我国经济的腾飞将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繁荣,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前进道路上还会遇到不少挑战、压力和问题。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一直没有停止;严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更加突出;腐败现象尚未全面有效地得到遏制,有些地方、有些方面甚至还在滋长;执法监督工作仍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还相当突出,严重危害社会主义法律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依法治国的进程。检察机关的任务是繁重的。
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认真执行
宪法和法律,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继续重点抓好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执法监督,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改革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为维护稳定,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和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继续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着重查办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犯罪案件;金融部门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查办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中发生的侵吞、挥霍公款,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和基层干部欺压百姓,侵犯群众利益构成犯罪的案件。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力度。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不懈地把维护稳定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多发性犯罪以及毒品犯罪、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承担起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刑事法律监督工作要抓好刑事立案监督、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超期羁押以及违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减刑和假释等问题。认真做好刑事申诉复查和刑事赔偿工作。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受理和审查公民、法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对明显不公的判决、裁定,要依法抗诉。坚持把执法监督同查办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犯罪案件结合起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