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军事检察工作、铁路运输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检察国际交流与司法协助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同55个国家的有关司法机关签订了合作协议,完善了同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的个案协查工作机制;主办了亚欧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促进了打击恐怖犯罪、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司法合作。制定司法解释132件;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制定了检察工作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指导意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各民主党派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对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对做好检察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统一执法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执法意识,确立符合依法治国要求的检察工作方针,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切实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落实到具体执法实践中;必须把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工作;必须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结合,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围绕从制度上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遵循
宪法原则和司法规律,进行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教育,严格监督,依法管理,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必须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为检察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不够,尤其是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缺乏具体的程序和有效的手段,人民群众对监督效果还不满意。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些检察人员执法水平较低,有的案件办案质量不高;有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办案,甚至以案谋私、贪赃枉法。三是检察改革力度不够,有些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还未得到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四是一些地方经费紧缺、装备落后,边远贫困地区检察院困难尤为突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仍然较低。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努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