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去年的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缺点和问题:一是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程序规定不具体和我们主观努力不够,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不到位。部分检察人员严格执行程序法的观念不强,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和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违反程序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办案质量评价体系不完善。二是少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或当事人态度蛮横、作风粗暴;有的甚至执法犯法,以案谋私,收受贿赂,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三是符合司法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进口把不住、出口不畅通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进了一些不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有的不适合做检察工作的人没有清理出去。四是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一些地方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检察院办案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尤为突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存在的上述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采取措施宏观指导不够,负有领导责任。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使存在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
六、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做好2001年的检察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五”计划、迈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开局之年。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突出抓好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检察改革,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的总体水平。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其他部门通力协作,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各种恶势力的犯罪活动,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以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建立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重点配合金融证券、国有企业、行政执法部门做好预防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诉讼监督。着眼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认真履行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责,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有罪不究等现象。坚决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切实解决检察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程序法,依法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等违法现象,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