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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去年,经党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政治部,加强了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加强检察系统党的建设和具有行业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各级检察院的政治工作机构已陆续建立。   检察机关是监督执法的,拥有广泛的司法权力,经常接触社会阴暗面。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是,激励广大检察人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和献身精神,建立一支立场坚定,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掌握政策,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精通业务的队伍,保证各项检察任务的完成。为此,我们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的教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摆在政治工作的首位。在检察系统中广泛深入地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使广大检察人员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干部培训工作对于检察队伍的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经过实施“七五”培训规划,检察队伍的文化和专业结构有了改善,有百分之四十的检察长受过短期培训,有五万多名检察人员接受了短期专业培训。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已经培训了三批学员共四百二十三名。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边筹建边训练干部,已培训干部一千二百名。《检察官条例》以及与此相配套的有关文件正在起草中。
  在各级检察院和广大检察人员中广泛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表彰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模范人物,为广大检察人员树立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无私奉献的榜样。1990年,各级检察院表彰了一大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了一百一十四个先进集体和一百九十九个先进个人。第四季度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宣传贯彻《检察人员纪律》,从严治检,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全国检察人员中因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十五人;开除公职的三十二人;被判处刑罚的三十三人,其中有检察员二人,助理检察员十一人,法警二人。在执法执纪大检查中,纠正了少数检察院在办案中执法不严,应该逮捕而没有逮捕,应该起诉而没有起诉以及轻易拘捕人的不良现象;严肃处理了少数检察人员徇私舞弊,索取收受贿赂,搞逼、供、信的行为。各级检察院结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整顿纪律、整顿作风。对于检察人员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经发现都坚决查处,不姑息迁就,维护了检察机关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的协助下,正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积极准备和欢迎推举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到高检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检察院担任领导职务,去年冬,高检院已聘请了十八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为特约检察员。一些省、市检察院也开始了这项工作。特约检察员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一条纽带,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形式之一。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有关法律、政策和检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咨询,反映、传递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刑事处罚的申诉材料;参加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复查和审查;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检察制度。

六、1991年检察机关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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