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渎职犯罪反映出相当数量的公民法律意识不强,当发生民事、婚姻、经济纠纷后,不是借助法律武器,而是采取非法拘禁、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和诬告陷害等违法手段解决。少数公安、司法干警受封建特权思想影响,法律政策水平不高,在办案中搞逼、供、信。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不尊重科学,盲目蛮干,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
查办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渎职犯罪案件的工作,离实际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困难和阻力不小,侦查工作比较薄弱。我们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群众提高守法执法观念,从多方面预防和减少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渎职犯罪的发生,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捍卫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求检察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拓宽知识面,恪尽职守,秉公执法。
四、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都有新的进展
——积极受理、认真查处控告、申诉,保障公民行使控告、申诉权利。去年,各级检察院共受理公民控告、申诉七十三万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二十八万件,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已转有关部门处理的四十万五千件。在工作中,对大量的控告、申诉都及时作了处理,并尽可能地向控告、申诉人作了信息反馈。对于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和集体上访的案件,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的发展。一年来,共纠正免诉不当的案件六百一十四件。对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一百四十一件,经过调查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纠正意见。各级检察院坚持了检察长批阅来信、接待来访群众的做法,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开始起步。为了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各级检察院认真学习
行政诉讼法,对检察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同时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认真抓了干部上岗培训。
——检察技术部门边建设、边工作,共做检验鉴定二万七千多件,为侦查工作和认定犯罪事实提供了科学依据。目前,省、地(市)、县三级检察侦查技术网点已初步形成,已拥有法医、痕迹检验、文书鉴定、司法会计等专门科技人员四千六百多人。检察机关努力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为办案服务,提高了搜集、鉴别、认定证据的能力。
——司法解释工作有了加强。一年来,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十六个司法解释文件。对盗伐滥伐森林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单位贿赂犯罪问题和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回扣”、“手续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从严治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