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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998)
  (四)进一步加快科教兴农步伐,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几年来,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方面还显得比较薄弱,不能适应农业发展要求。各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定性、定编、定员工作虽然基本完成,但是,推广经费和工作条件等问题还未得到较好的解决。有的农技站缺乏基本的工作条件,有的农技站只有人头费,没有搞推广工作的经费,不少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高,多数省的乡镇站专业技术干部比例偏低,基层农技站靠自收自支开展推广工作困难较大,个别地方还借机构改革之名随意撤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等。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必然要求农业科技有一个大的发展。要加快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要按照《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农业科研攻关,增加农业科技储备;健全和稳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完善农技服务体系,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积极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广泛开展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群众接受和使用新技术的能力。
  (五)进一步完善农业法律体系,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农业法》对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法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法》中的一些内容也要根据新情况加以修改和补充。各地还建议要抓紧制定《农业法》的配套法律、法规,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农业法律体系。要高度重视农业执法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业执法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实施《农业法》的重要环节,要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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