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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之不公

身边之不公


李玉环


【关键词】公平  公正
【全文】
   不知各位有否注意过,北京的公交空调车起价为两元钱,而其他非空调车起价是一元钱,原因很简单,空调的服务直接决定价位的高低,这是无可厚非的,体现了服务质量、档次和报酬多少、高低的挂钩。可是,空调车中张贴的告示明明白白的告诉乘客,只有在车厢内温度低于摄氏十一度和高于摄氏二十六度时空调才会开放,换言之,温度介于十一度与二十七度之间时,乘客是享受不到空调的待遇的。告示的目的是向乘客公示,车厢内的空调不是时时刻刻开放的,开放是附条件的。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问题在于当空调不开放时,票价是否仍执行两元起价的标准呢?“实践”证明,票价是不随着空调服务的有无而变化的。不管空调开不开放,只要上了车,两元起价,您愿坐不坐,这公平吗?
 再如,凡是经历过春节回家过年的人都知道,每年的春运压力都很大以致于很多人买不到车票。为了回家与家人团聚,也有很多人不求座票而求站票,但是站票和座票不会因为站与坐的区别而有所不同,票价仍然是相同的。同样的人,占据同样的空间,受到的待遇却是不一样的,这公平吗?如果说公交车只在城市中运行,路途不远、价钱总数不大、乘客还暂时可以忍受的话,那么对于乘坐长途火车的人们来说,其承受的体力、精力的压力是很大的,远非一般的乘坐城市公交所能比较,这里面的不公平是很明显的。
 客运部门同乘客订立合同应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原则,否则订立的合同或协议就存在着显失公平的地方,其效力也应受到质疑。目前,客运部门同乘客订立的均是格式合同,这样的合同意味着乘客只有订立该合同或不订立的自由,而没有选择合同条款或与客运部门讨价还价的自由。格式合同的出现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有其合理性,当然它的合理性的出现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改良,使之趋于合理。没有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觉醒,完善的制度又谈何容易建立?
 另外,不容忽视的是,在大城市人多是一个客观事实,乘客在人多车挤的情况下,为了到达目的地,也就忽视了眼前的利益。看来,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不是即期见效的。如果说,公民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都漠不关心的话,那还会对什么事情关心呢?社会不公平的地方需要人民去有所察觉和改进,人民与国家的关系是矛盾统一的,在矛盾的磨合中产生良好的效果。没有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社会活动的开展,我们的精神生活永远不能逃离不公正、不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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